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侯志勇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企业怎么订立《商业秘密管理规定》?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4-12-18 02:33)     点击:642

  

  企业确定商业秘密之后,应当订立《商业秘密管理规定》。其主要内容有,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、确定商业秘密的原则、商业秘密的标志方法以及商业秘密载体管理办法等。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,是确定本企业商业秘密事项的依据和标准,由于企业、单位经营性质和领域不同,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事物也不尽一致。所以每个企业都应该 依据商业秘密的法律定义,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自己的商业秘密范围,明确哪一类事项是本企业的商业秘密,这是《商业秘密管理规定》中必备的、首要的内容。本企业商业秘密范围要在一定范围公布。

  确定商业秘密的原则:在国家秘密范围以外确定的原则;严格按照“不为公众所知悉、能为权利带来经济利益、具有实用性”的构成要件确定的原则;由基层单位申报,企业保密委员会或负责人审批的原则;随时产生随时确定,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等。

  具体操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。首先与国家秘密相关的保密范围相对照,对符合国家秘密诸要素的事项即应确定为国家秘密事项,企业、单位为国家承担 “保密义务”。不符合国家秘密诸要素的事项,则以本企业单位商业秘密的范围相对照,符合条件者则定为商业秘密。对介于二者之间一时难以确定的事项,可先行定 为国家秘密事项,但必须及时提交主管上级作出裁定。防止从本部门利益出发,忽视国家利益的倾向,把构成国家秘密诸要素的事项轻易定为商业秘密,从而造成对 国家利益的损害;二是依法确定。判定某一事项属何类秘密,必须严格依法办事,即依“保密范围”办事,防止任何随意性,不能把本该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随意确定为商业秘密,也不能把本不符合国家秘密诸要素的事项硬性提高档次,强拉到国家秘密范畴。随意确定不仅不利于有效地保护国家整体和企业单位自身利益,而且 适得其反,有损法律的严肃性。三是动态管理,商业秘密也有生命周期,要根据变化及时调整。

  商业秘密的标志方法,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,由企业自己确定,一般不分等级,标志符号自己设计,有的设计为“●”,也有的设计为“▲”或“■”,还有用字母代替的。左面标商密,中间为符号,右面标保密期限。在密品、密件左上角标注。例:商密●3年。企业还应制定《商业秘密载体管理办法》等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侯志勇律师提供“医疗事故  经济仲裁  行政诉讼  公司法务  调解谈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侯志勇律师,侯志勇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侯志勇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8684733565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侯志勇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湘西律师 | 湘西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侯志勇律师主页,您是第12540位访客